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村级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济南市财政局(济财会〔2010〕13号)文件要求,市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组织成立村级财务检查工作小组,印发市中区《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全区六个办事处针对通知内容进行学习与讨论,以确保此次村级财务检查工作的实施效果。
本次检查以《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等相关法律、规章为依据,重点针对:会计人员管理情况、会计核算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情况、村级资金管理情况、财政支农政策培训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过程通过自查、重点检查和抽查三个阶段分期开展。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如:办事处未建立相应制度;制度执行不严;未全面开展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等现象,要求各办事处认真分析,针对原因,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并对我区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组织专题培训。
随着检查工作的开展,市中区财政局为规范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建立高效、统一的村级财会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从而全面提升我区的农村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推动市中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检查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