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立山东帕拉蒙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公示
我厅于2012年11月19日受理了谭向前、吴朋波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 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帕拉蒙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制。
三、 办公场所: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银枫路1066号17号楼17-7。
四、 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谭向前。
五、 出资总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六、 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谭向前,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600060017,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6年12月?至今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
2.吴朋波,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100010109,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7年1月?至今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分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股东)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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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