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2年8月31日受理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设立山东分所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8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5964万元
(六)执行合伙人:梁春
(七)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八)最近3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九)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329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梁春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0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刘阳(100000302310)、刘洋(110001640036)、倪忻(100000510843)、齐书勇(110001560032)、邱国江(110001560013)、任民(110001560010)、孙佳?(110001560043)、孙媛媛(110001640025)、王晓亮(110001560045)、余雪芹(100000302309)。
(四)办公场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3218号发展大厦C座401室。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2669970
通信地址: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编250012)
网 址:sdfoffice@163.com
山东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