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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实2.6亿元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

发布日期:2013-12-13 00:00 浏览次数:

今年,山东财政安排残疾人事业经费2.6亿元,比上年增长25.6%,重点搞好资金统筹,将财政预算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有机结合,集中财力,优先解决残疾人事业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一是认真落实贫困残疾人重点保障和特殊扶持政策,省级下达补助资金5598万元,为21万名重度残疾人在低保金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二是安排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资金9784万元,进一步加大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将脑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32万元,孤独症和智障儿童康复提高到每人1.2万元,共对全省5894名残疾儿童(不含福彩公益金承担任务)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占全省今年125500-6岁残疾儿童救助任务的47%,让广大残疾儿童得到更好康复。三是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770万元,省级与中央补助资金11配套,重点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改善集中托养和居家托养服务条件,提高托养服务能力水平。四是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747万元,实施“共享阳光——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对2.1万名残疾人接受就业培训和1.3万名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给予补助,帮扶1.4万名省“第一书记”帮扶村残疾人实现致富奔康计划,扶持130个优秀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200名残疾人致富能手和标兵,努力实现残疾人自主就业脱贫,过上体面、有尊严的生活。五是配套安排资金922万元,认真落实国家残疾人“十二五”康复任务。六是安排省级教育经费3652万元,为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配备教学设备设施、学生用品等,大力提升学校办学条件。七是落实资金712万元,按每辆机动车补助260元,为2.7万余名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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