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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18 00:00 浏览次数:

2012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主动公开财政信息8800余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2年省级财政总预算和2011年省级财政总决算;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厅党组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安排、一起检查落实。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国安同志多次强调要把推进信息公开、建设阳光财政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厅领导参加了两期“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回答或妥善处理,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根据厅党组的部署,我厅建立了分管厅长负责、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厅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的技术维护工作,各处室分别明确一位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处领导和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完善《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三审查、三把关”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各处室认真初审,办公室认真复核,重要信息报经分管厅领导审定,同时严把保密关、格式关和政策关;健全完善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网站内容维护管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和回复等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严格遵守“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详细介绍和解读有关财政政策,主动公开财政信息8848条。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公开财政政策、规章制度类信息268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财政信息3400余条,通过财政部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公开财政信息1280条,通过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注协网公开信息3900余条。

(二)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新闻宣传的力度,围绕财政中心任务,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一年来,发表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内外主要媒体上的,反映全省财政工作的文章稿件共计1260篇次。

(三)通过出版发行物和其它方式公开。指定《中国财政年鉴》、《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山东省志·财政志》、《山东财政年鉴》、《财政规章制度选编》、《齐鲁珠坛》、《财政情况》等为我厅信息公开辅助途径,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同时,对省政府旧址财政厅展馆进行了重新改陈布展,及时向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图书馆等部门移送有关财政信息,满足了公众不同的查阅需求。此外,还通过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电话咨询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年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处理各种信息公开电话咨询100多人次,均耐心进行了回答。一是规范受理关。厅办公室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审核申请要件的完备性与真实性。二是规范办理关。申请受理后,办公室把其当作交办件,由有关业务处室具体办理。三是规范回复关。有关处室办理完毕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将答复意见反馈办公室,办公室再按申请人要求进行回复。

五、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省级总预算。3月,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2年省级财政总预算,内容包括经省人大批准的2012年预算草案报告及12张预算表。

(二)公开省级总决算。8月,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1年省级财政总决算,内容包括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2011年决算报告及8张决算表。

六、信息公开收费及其它情况

(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申请信息公开的人数不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收取任何费用。

(二)保密审查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建立完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一年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件。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等,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对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厅计划上半年对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进一步提高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在线办事、为民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

(三)推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2013年,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部署安排,积极稳妥地公开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行政经费预算。

 

 

 

 

2013年2月18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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