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在济南举办
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于2012年12月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做好我省各级事业单位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省财政厅会计处于3月27日在济南召开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动员大会,并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培训班。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财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全省17市、20个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宋新生出席大会并发表动员讲话。
宋厅长指出,这次财政部对两项制度进行修订,既是我国会计标准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系统工程,也是保障事业单位顺利履行职能的客观需要。贯彻落实好新准则和制度,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实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新准则和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事业单位要以实施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要进一步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出台相应的新制度贯彻落实方案,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市积极做好新制度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要求各市要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通过媒体报道、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变化等方面的宣传,确保将新准则和制度规定传达到事业单位和广大会计工作人员。二是全方位开展培训。要将新准则和制度培训列入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适时举办主题培训班,层层培训,一竿子到底。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科学有序地开展系统内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快促进新旧制度的转换。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新准则、制度实施过程中及时对新准则、新制度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认真分析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好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和工作指导。
为做好制度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省财政厅也将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开设《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专栏,开通在线交流并开设专用邮箱,对各级各部门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和重点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对各地区、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介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