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会〔2013〕25号
关于新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管理办法》有关衔接问题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将自
一、关于单科成绩有效过渡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在2014年4月30日前,允许有一次机会按照原办法只报考未通过的考试科目。
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衔接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珠算”科目考试将不再实行珠算等级鉴定办法,也实行无纸化考试。报名时考生在“会计电算化”和“珠算”科目中任选其一。
三、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间的衔接问题
新办法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31日前已考试通过的考生,可按成绩单上规定的有效期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四、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换证时间的衔接问题
新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为搞好政策衔接,具体可按以下情况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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