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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提高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

发布日期:2014-03-18 00: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改进我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根据《鲁财金[2013]45号》文件规定,高唐县自2014年1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提高个人贷款额度,扩大贷款对象范围,强化贷后跟踪问效,加强小额担保贷款的资金扶持。

提高个人贷款额度。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由原来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原来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原来最高贴息贷款额度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扩大贷款对象范围。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对象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述人员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可以适度给予重点支持。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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