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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四措施打造人民满意教育 

发布日期:2014-03-26 00:00 浏览次数:

    一、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取暖费提高10元,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60元,提高后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标准提高至小学670元/生/年,初中870元/生/年。2014年,财政投向全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为4054万元,继续为农村中小学提供免费教科书,落实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二、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打造全方位、多渠道的资助平台,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目前,茌平县已建立了从学前到大学一套完整的贫困生救助体系。同时,全部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费,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保障中职学校正常运转。

  三、全面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根据国家及省出台的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3年规划,2014年,茌平财政将投资3000多万元,新建8处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餐厅、教室及学生实验楼。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014年,茌平财政将按照教育部开展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的要求,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努力调动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彻底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信息来源:聊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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