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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03 00:00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 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积极落实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9200余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省级财政总预算和2012年省级财政总决算,以及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厅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厅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厅办公室、法规处、预算处、国库处、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厅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先后三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于国安厅长经常强调、亲自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亲自审签、修改依申请公开的回复意见。厅领导分别于5月份、8月份,参加了两期“阳光政务热线”直播节目,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回答或妥善处理,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修订了《山东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了《山东省财政厅网站维护管理办法》,完善了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受理回复、考核通报等机制。一是信息发布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属性界定,规范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流程。二是保密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上网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实行了“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度。三是受理回复机制。对于群众通过信函或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以及通过厅门户网站、“@山东财政”政务微博和“齐鲁民声”网提出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实行“统一受理、分头办理、统一回复”的机制。四是考核通报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厅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山东财政”政务微博发布和“齐鲁民声”网内容保障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量化评价考核,每季度进行通报。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3号)文件,扎实做好省财政厅牵头落实的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收费信息公开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在3月份主动公开《关于山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16张预算表的基础上,8月份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关于山东省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10张决算表。二是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安排,5月下旬,省财政厅通过厅门户网站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5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单位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同时,及时通过“中国山东”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等,发布《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增减变化、收费依据、管理方式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守“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详细介绍和解读有关财政政策,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9200余条。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公开财政政策、规章制度类信息276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各类财政信息3480余条,通过财政部网站“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公开财政信息2260余条,通过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注协网公开信息3180余条。同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财政厅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以及7大类115项民生政策,涵盖了现行民生政策体系的方方面面。

(二)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新闻宣传的力度,围绕财政中心任务,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为财政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全年共发表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内外主要媒体上的,反映全省财政工作的文章稿件共计1450余篇次。

(三)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9月下旬,分别通过腾讯网和新浪网,开通了“@山东财政”政务微博,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截至目前,通过“@山东财政”发布微博信息140余条,“@山东财政”微博粉丝数量超过10万余人。

(四)完善信息公开主平台。改版升级厅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信息、专题栏目、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四大模块,重点提升了网站新闻发布、政策宣传、办事服务、网民互动等六大功能。截至目前,网站点击数量达404万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一是规范受理关。厅办公室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审核申请要件的完备性与真实性。二是规范办理关。申请受理后,由厅领导批示到有关业务处室具体办理。三是规范回复关。有关处室办理完毕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将答复意见反馈办公室,办公室再按申请人要求进行回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其他情况

(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与厅办公室工作经费共同支出,未做区分。同时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收取任何费用。

(二)保密审查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建立完善分管厅长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处室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一年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等,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充分利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中国山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山东发布”和“@山东财政”政务微博三个平台,主动做好重要财政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要财政活动和重大财政决策部署的信息等工作。

(三)关于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在2013年首次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和95个部门的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2014年将公开省级“三公”经费决算和部门决算,实现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

 

    附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2月15日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山东省财政厅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9220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14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380

      3.业务公开信息

6360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240

      5.财务预决算信息

26

      6.招标采购信息

220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36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1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15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3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22

      3.不予公开数

2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4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578

其中:1.纸质文档

578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30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28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40

单位负责人:高剑锋 填表人:张宪旺  联系方式:82669908 填表日期:2014年2月15日

20140303103449.doc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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