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安排资金310万元为低收入家庭住房提供资金保障,比2013年增加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40万元,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50万元,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205.19万元。
二是扩大租金补贴范围。安排资金110.19万元,用于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其中,安排补贴资金35万元,将216户低收入困难家庭租房补助标准从2.5元/平方米提高到3.5元/平方米。同时,下半年将安排补贴资金43万元,将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132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家庭年收入在12000元以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3.0元/平方米(市场租金的70%)。
三是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安排资金1200万元,计划建设廉租住房230套,0.8万平方米;安排小区配套工程费480万元,支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38套,0.4万平方米。同时,划拨土地70亩,作为今后2年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