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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25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5-10-12 00:00 浏览次数:

 

    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520万元,支持33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比上年增加1825万元,增长17.06%,有力促进了我省文化产业发展。
    一是支持弘扬齐鲁传统文化。安排资金2260万元,对儒家文化、齐文化相关联重点区域的山东孔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齐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项目予以补助。
    二是支持文化产业与金融对接。安排资金3030万元,对大众报业集团、广电网络公司等5家重点骨干文化企业银行贷款、发行票据支付的利息给予补助,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
   三是支持新兴媒体发展。安排资金4260万元,对8个文化企业上报的轻快APP“移动互联网+”跨界融合云平台、T20运营平台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给予补助,助推新兴媒体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支持地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安排资金1930万元,对具有特色的鲁绣产品创意研发、董子文化街产业创新等文化产业项目补助。
    五是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山东新华书店、读乐尔等6家书店门店改造,稳定实体书店经营。
    六是支持基层优秀戏曲院团发展。安排资金440万元,对莱州吕剧团、滕州柳子剧团等10个转企改制优秀戏曲院团给予支持,促进地方院团加快市场化发展步伐。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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