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政府部门带头清偿拖欠工程款,近日,省财政印发《关于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采取五项措施推动解决政府投资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一是清查底数。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清查政府投资领域建设项目,梳理拖欠工程款项目清单。
二是分类化解。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资金保障在建项目同时,要对超概算、未办理竣工结算等造成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分类解决。
三是加强督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推进督查督导机制,明确清偿工作计划和奖惩措施。
四是支持司法清偿。将项目工程款兑付的程序、要求、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等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积极支持有关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五是优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督导有关单位及时结清工程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长期或故意拖欠工程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