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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补贴标准
发布日期:2015-10-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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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积极性,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近期,我省下达资金12114万元对种粮大户和种粮家庭农场进行补贴,比去年增加8527万元,增长238%。根据加大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提高补贴政策效能的新形势,调整补贴标准,对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补贴60元,每亩比去年提高20元;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11月底前,补贴资金将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发放到位。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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