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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五保户免费电量款政策

发布日期:2015-03-30 00:00 浏览次数:

    自201271日起居民生活点试行阶梯电价,对全省低保户、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所需免费电量款由省物价局协调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季缴入国库。省级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将资金补助到各市县。由各市县将免费电量款随低保金定期发放。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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