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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新增6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员收入水平

发布日期:2015-06-23 00:00 浏览次数:

为帮助财政困难地区和基层落实工资改革政策,日前省政府确定新增6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收入水平。

      今年,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养老保险改革,并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落实这一改革政策,各级将面临较大增支压力。为缓解各地筹资压力,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新增6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专项用于帮助市县落实工资改革政策。在资金分配上,充分考虑各地工资改革增支压力,重点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支持基层政府提高工作人员收入水平。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人员收入待遇问题。特别是2013年以来,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先后十余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进一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收入偏低问题。省财政全面加强和规范市县津补贴管理,严格执行津补贴调整审批制度,对辖区内县级收入差距较大的市,暂停审批市直机关调整津补贴申请;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市级主动落实托低责任、帮助困难县提高津补贴水平的予以奖励。目前,我省县级津补贴最高水平与最低水平的差距,已由2012年的3倍缩小到现在的2.5倍。

      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提高乡镇人员工作补贴政策,在享受统一津补贴待遇的基础上,对乡镇人员月人均增发工作补贴300元,重点向长期在艰苦偏远困难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从今年起,我省又将艰苦偏远困难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由月人均300元提高到500元左右,并将发放起点由到乡镇工作第3年调整为到乡镇工作当月即发。我省这一做法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为加强工资政策管理,确保工资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省政府近日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级严格执行中央批准的工资改革方案,不得突破中央规定的标准,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做好资金筹集工作,保证提高基层工资政策及时兑现。同时规定,各市县要抓紧制定工资改革具体办法,认真履行工资方案审批程序,加强与养老保险改革政策的配套衔接,确保今年6月底前工资调整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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