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失能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茌平县给符合条件的259名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了护理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受到老年人及家属一致好评。
一是发放补贴对象。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具有茌平户籍的,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评定标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困难老年人)。
二是护理补贴标准。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
三是审核审批程序。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按照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查、乡镇(街道)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评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同时,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前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申报对象身体状况进行入户抽查,并在村(居)公示,经审核、抽查无异议的,批准从下个月起为申请人发放补贴。同时,加强与其他群体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对目的相同的同一类型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四是落实补贴资金。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