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
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了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企业以及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其他企业有关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于近期草拟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11月15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电子版请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王朋蓬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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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