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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综合性运动会备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2016-11-28 00:00 浏览次数:

为不断提高全省竞技体育水平,省财政每年统筹公共预算资金和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省优秀运动队备战奥运会、亚运会、青奥会、全运会等综合性大型运动会。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体育局联合印发了《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综合性运动会备战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出绩效管理与检查监督具体要求。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省优秀运动队备战综合性运动会发生的训练参赛、科研医务、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相关支出;省体育局在每届全运会结束当年编制下一个全运周期备战资金预算计划,纳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每年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全运周期预算计划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细化年度备战资金项目预算;省体育局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办法、训练质量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和周期任务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和周期绩效考核。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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