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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强化医疗卫生保障惠及百姓民生

发布日期:2016-11-03 00:00 浏览次数:

为有效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济宁市强化财政扶持,完善保障措施,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扩围提标。今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各级财政将投入3.7亿元,为全市居民提供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一提一降”强化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将居民基本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各级财政将投入29亿元,惠及全市680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把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对扶贫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全额补助。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限额,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加快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采取“联合共建、产权公有”的方式,从全市510个省定贫困村中选定188个村进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市财政将补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每个新建村卫生室市级补助5万元、对每个改建村卫生室补助3万元,三年将投入专项资金近900万元,2015年、2016年已拨付补助资金500万元。目前,已新建(改建)村卫生室17个,新增贫困村卫生室建筑面积995平方米。

支持惠民卫生行动实现居民医疗私人订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医疗卫生健康惠民“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主动、个性化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农村家庭“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保健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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