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会计司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于12月16日前将意见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电子版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从“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1616室 王朋蓬 吴敏
地 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 250002
电 话:0531-82669793 82920823(传真)
邮 箱:zd1607@126.com
附件:1、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