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口市按照既定农村危房改造目标,统筹规划,科学施策,有序推进,投入1249万元,完成1115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是明确危房筛选标准。严格筛选危房改造对象,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街区审核和市级审批等程序,通过实地查看、逐户访问,认真核对,反复评比,力求评选合理。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强化外部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明确危房改造方式。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统一实施与自行组织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把经济上最困难、居住上最危险、最需要房屋改造的农户作为改造重点,把补助资金和各项扶持政策重点向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倾斜。
三是明确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改造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资金账号,及时对接改造户,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