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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1140名大学生学费将由财政埋单

发布日期:2016-12-23 00:00 浏览次数: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免除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免学费政策对象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免学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照每年4000元标准和学生人数补助学生生源地所在地市级财政,不足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承担。菏泽市有1140名高校学生可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

信息来源:菏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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