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推进管理职能转变,不断强化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和资金的评审、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全程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在2015年度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检查和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我省取得优秀成绩。
一、切实加强认识,发挥特点优势。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特点,克服系统内部监管时的各种“干扰因素”,确保监管过程和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性特点,克服系统内部监管的“习惯定式”,及时发现新问题,为改进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有益借鉴。发挥第三方机构的“契约性”特点,将项目和资金全过程或分阶段监管任务进行委托,克服系统内部监管时间、人员、能力等方面的约束性。
二、择优选择机构,实行多维监管。坚持“三优先原则”优选中介机构,即优先选择专业技术能力强、执业规范、信誉良好的机构;优先选择专业技术人员门类齐全的机构;优先选择参与过农业综合开发相关业务开展,熟悉政策的机构。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在农发项目评审、制度执行等方面,择优聘请省内外优秀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等,委托他们独立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成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全程监管。将委托第三方开展监管的重点放在农业综合开发苗头性、趋势性和共同性问题上,放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实现绩效目标方面,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使监督检查内容具体化、考核内容数量化、监督要求标准化,便于操作和执行。重点加强项目评审、制度执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监管,特别是把绩效评价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注重实效、易于操作执行的原则,制定量化评价指标和分值。同时,不断拓宽监管范围,坚持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竣工验收与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流程监管。
四、注重结果应用,提升管理绩效。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并按照制度办法对有关单位作出奖惩;同时将监管结果作为各地工作质量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树优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