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唐县国资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机制,严格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截止11月底,已收缴国资收益22629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一是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一方面不断加强监管企业资产统计工作。国资办每月将监管企业的资产报表进行汇总分析,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对企业重大事项特别是企业改制、注册资金变更、担保、借款及投资等,要求企业进行专门审报,国资办严把审批关。
二是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为进一步提高高唐县粮食储备仓储能力,高唐县粮食储备中心的粮食储备库项目(西库)转让给中储粮聊城直属库,国资办按县政府要求,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转让过程中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三是规范国有资产收益征收。根据预算收入任务,高唐县国资办对县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进行认真调查测算,根据国有资产收益来源分布情况,制定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计划。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侧重非企业收益收缴力度。截止11月底,已收缴国资收益22629万元,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收益3282.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7038万元,行政事业资产处置收入230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