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提前下达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6.3亿元
近日,省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计划生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3亿元,同比增长12.8%,专项用于支持各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保障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符合条件独生子女家庭能够及时足额领到政府补助资金,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400元、500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