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取消、停征和整合5项政府性基金
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减轻社会和居民负担,临沂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政策,自2月1日起,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费标准降为零,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区、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合并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将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合并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计2016年全市将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6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