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养育供养按时足额支付。2015年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9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544万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16元/155元,使1.4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按时领到了低保金;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分散,每人每年4800元/3360元,为1842人拨付资金705万元,拨付敬老院工作经费67万元;全年共为57名孤儿发放供养资金50万元;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35万元。
二是启动临时救助及困难群众救助机制。2015年,高唐县正式出台《高唐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县财政拨付32万元用于开展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根据受助家庭困难原因、程序和时限等因素和维持当前基本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实行分类救助,为困难群众进一步筑牢了社会救助保障网。同时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人发放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补贴发放对象为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60岁以上老年人。共有符合条件的对象247人,发放护理补贴17.78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三是以深化医改为重点,全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15年全年拨付800万元资金,推进县医院和中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完善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补偿机制;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和督查。2015年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1938.5万元,保证基层顺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付资金540万元用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拨付204.7万元用于保障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开展。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实行积极就业政策。2015年全年拨付就业专项资金316.7万元,用于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主要针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稳定。补充300万元小额担保基金,总规模达到1187万元,累计支持个人152笔,金额1320万元,小微企业11 家,金额299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450人,财政贴息130 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