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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财政支出超七成用于民生事业

发布日期:2016-03-18 00:00 浏览次数:

2015年,莘县财政坚持“民生优先”的理念,优先安排民生项目支出,2014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2.51%,民生得到持续改善。

一是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落实粮食直补、农机购置、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政策,通过“一本通”发放资金15102万元,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拨付1804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总投资2540万元,项目区农田产出能力显著提高;创新引入“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对村级公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达到最大效益。积极配合农发行做好贷款承接工作,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是教育事业得到优先保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年共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8707万元;投入4868万元支持“全面改薄”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1327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做好县直单位和乡镇教育系统工资发放工作,2015年代发工资46267万元;大力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逐步提升。做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发放工作,全年养老金支出50082万元;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全年城乡低保共发放535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提高缴纳和补助标准,全年养老金支出15395万元。付595万元,专款用于就业和创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确保了就业工作的健康开展。

四是医疗卫生保障范围继续拓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至每人每年380元,全年医疗报销支出3.5亿元。城乡医疗救助今年对医疗救助由去年最高封顶6000元报销比例60%提高到,最高封顶10000元,报销比例70%,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困难。

信息来源:聊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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