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主城区旧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市财政打包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金,全力支持任城区旧城改造工程,确保三年内完成老旧小区整治64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367万平方米,力推城区旧貌换新颜。
一是做好资金保障的“加法”。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市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区农贸市场,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整合城建、交通、水利、绿化、环保、卫生等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任城区城市道路、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宽金融支持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将任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贷款支持范围,重点支持任城区国开行、农发行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
二是用好税费政策的“减法”。严格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不得违规减征、免征、缓征;明确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主体,按照城市管理职责,由市级统一收取,合理划分市、区分成比例,定期返还,确保城市建设管理事权、财权相匹配。对棚户区改造就地建设安置房,或采取购买库存商品房、委托代建等形式安排房源作为安置房的安置面积部分,严格落实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优惠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税收减免政策。
三是土地出让收入大部返还。任城区土地资产运营收入实行市、区两级分成管理,辖区范围内除工业用地(含信息产业)出让收入缴入任城区外,其余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市级,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市级留成,剩余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任城区,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市级将根据任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考核情况给予奖励。大运河开发项目区范围内的土地,仍按照原规定封闭运营。
四是旧城改造项目审批放“绿灯”。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建设过程的全方位监管。开通旧城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涉及旧城改造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招标投标等需市直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实行集中并联审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限时审批、限时办结。对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审批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土地招拍挂严格执行法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