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工作。支持东港区、莒县、五莲县开展融资增信试点,加强与金融机构在政策上的对接,健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共保基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二是推进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支持莒县开展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资金性质和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以粮食高产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扶贫开发、优势产业振兴、生态文明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平台,切实凝聚涉农政策和资金合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进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支持莒县、五莲县开展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等资金整合起来,集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