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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财政局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6-03-04 00:00 浏览次数: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将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明确到人,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保证主体责任落实不虚不空,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二是强化督促引导。严格执行廉政责任书制度,把廉政谈心谈话贯穿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长谈、业务科长与工作人员谈。在春节、“五一”等关键节庆前夕,制定专项文件,编发廉政短信,印发廉政明白纸,时刻敲响廉政警钟。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细化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五书一册”等制度,凡是重大财政政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要集体研究决定,并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组参与监督。通过党务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三评”等方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党内事务人人监督。

信息来源:泰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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