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坚持“五位一体”抓管理,从制度体系、分配机制、监管方式、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层面,不断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举措,大大提升了财政专项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将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把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调整资金支持重点和投向,更多采取股权投资、资金补助、风险补偿和政府奖励等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从严从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相继印发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又针对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出台了专门意见,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强化源头控管和制度约束,初步形成了“1+n”资金监管制度体系,为提高财政资金监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分配机制,推进规范化、透明化管理。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的原则,逐一制定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改进分配方式,在项目筛选和资金分配环节,实行竞争性分配机制,尽可能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公正性。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申报范围、分配程序和绩效结果等信息,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透明。对涉农惠农资金、民生资金、重点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化解专项资金存量,在2014年将涉及产业发展、科技等用于竞争性领域的项目压减三分之一基础上,去年又进行了大幅压减。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深化国库集中管理改革,加快财政信息平台建设,率先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对市县两级大额提现、转账实施严密监控,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率先实施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化管理,创新建立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社会信用系统对接,拓宽了系统信息维度;按照“谁受理、谁填报”和简洁高效的原则,由受理科室录入项目信息,细化项目申报指南,规范企业和单位申报程序,加强历史信息比对,防止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确保财政资金科学分配、安全使用。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内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印发了配套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初步构建与现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制度有效衔接,贯穿预算管理各环节的制度框架。推行企业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对企业失信、失范行为全部纳入信用负面清单台账管理,并采取取消扶持资格、收回专项资金等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对500万元以上的发展类项目和涉及民生、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资金,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将绩效管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相继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等多个专项检查活动,有效整饬了财经秩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在2015年度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考核中,该市获得全省通报表彰第一名。在全市财政系统印发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落实的通知,不断强化各级财政部门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运行管理,规范履职履责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