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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强化三个支持加快旧城改造步伐

发布日期:2016-05-19 00:00 浏览次数:

济宁市把旧城改造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的重头戏,在资金、政策、制度三个层面强化支持,积极推进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旧城改造步伐。

强化资金支持。2014年以来,按照“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该市投入7000万元,支持老旧住宅小区道路、照明、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改造。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目前已申报国开行专项贷款4批次、46个项目,获得授信103亿元、到位64亿元。

强化政策支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税收减免政策,合理划分市、区分成比例,由市级统一收取,定期返还,确保城市建设管理事权、财权相匹配。对列入改造计划的城区农贸市场,采取以奖代补、股权投入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对任城区土地资产运营收入实行市、区两级分成管理,辖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入95%缴入区级财政,市级留成5%,市级将根据任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考核情况给予奖励。

强化制度支持。以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支持和推进任城区旧城改造的意见》,在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金融支持渠道、优化服务环境等七个方面制定了详细措施。实施“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对旧城改造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招标投标等实行集中并联审批,限时审批、限时办结,规划审批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土地收储到招拍挂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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