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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多措并举推进“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

发布日期:2016-05-27 00:00 浏览次数: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决胜阶段,农业、农村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阳谷县结合实际情况,紧扣农业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健全农业投融资体系、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拓宽农民增收空间,推进“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

(一)建立农业投融资管理平台。2016年,阳谷县实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00万元,县财政配套100万元。县财政局作为农业银行认可基金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专户,将财政担保金统一拨入该账户,增信对象坚持“自愿加入,风险共担”的原则,按授信金额的10%缴纳互助保证金和贷款金额的0.5-1%的风险准备金,共同构成共保基金。截止目前,阎楼兴盛面粉厂、张秋维尔康食品公司、大布业红丹参种植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已与平台达成贷款意向。“十三五”期间,阳谷县将对43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开展融资增信,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

(二)创新支农模式,强化财政贴息。2016年,阳谷县积极探索采用“财政贴息贴费”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支持畜牧业发展,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用。重点扶持阳谷县辖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财政贴息实行“先偿后补、先偿先得”方式,补贴标准控制在总成本的50%以内,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利率按年利率最高不超过9%计算。“十三五”期间,阳谷财政、农业、畜牧等部门将积极发挥熟悉生产行情、了解产业需求、贴近养殖户等优势,推动和配合金融机构从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入手,创设符合畜牧业特点、满足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三)实施“以奖代补”,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十三五”期间,阳谷县将立足本地资源,突出本地特色、强化龙头带动作用,广泛借助媒体、推介会、展销会等多种形式展示、宣传阳谷农产品品牌,发展品牌农业。同时,延续对认证企业的奖励政策,特别是对申报绿色食品的续展企业、规模化的龙头企业奖励标准逐步提高,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品质,提升基地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十三五”期间,阳谷县委、县政府将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收入倍增”目标,多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是加大扶贫攻坚工作。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并整合省、市、县派“第一书记”扶贫帮扶资金,针对建档立卡识别后的扶贫户,利用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效用,开展大棚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光伏发电等精准扶贫项目,为实现我县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新阳谷添砖加瓦。二是培植壮大农业产业。做强做优粮食、畜禽、果菜等传统农业产业,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和休闲农业;壮大凤祥集团、鲁信食品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精心培育上下游深加工企业,实现农产品链条式发展,形成产业集群优势,示范带动周围农民增收致富。三是提高农产品产量。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深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和统防统治、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病虫害监测等技术推广,依靠良种、良法、良田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四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培育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技能,转变农业发展理念。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壮大土地流转规模,精心培育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

信息来源:聊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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