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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发布日期:2016-05-31 00:00 浏览次数: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出台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严格执行公车改革规定,简化接待。一季度, “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7.6%。

二是严格预算管理。明确“三公”经费定额标准,严格按标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坚决执行《预算法》,坚决把控预算额度,杜绝超预算支出,防止预算科目随意调整。严格审核“三公”支出,发挥事前和事中监督职能,规范预算单位“三公”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将“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工作纳入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加大对预算单位决算信息审核,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财政信息透明度。

信息来源:泰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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