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自2016年7月1日起,泰安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这是该市连续第5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已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5.5亿元,确保了提标后居民养老待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