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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四项措施强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监管

发布日期:2016-06-27 00:00 浏览次数:

 

2016年,济南市财政局在全力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和新增债券分配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做到程序规范、操作合规、风险可控、效益提升。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债券资金收支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管理,拟定《济南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核批准,切实提高债务资金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规范政府债务偿还机制。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债务单位提前制定还款计划,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切实维护政府信用。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和罚息等资金,市财政将通过体制结算和调减指标等方式扣缴。 三是建立债券项目备案制度。对使用置换及新增债券的项目单位实行备案管理,及时报送四方协议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系统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本金,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发挥债券资金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是完善债券资金监督措施。对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的财政投资评审监督,实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确保债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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