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市县财政动态 > 聊城

聊城市财政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发布日期:2016-06-30 00:00 浏览次数: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完善应对、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促进我市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聊城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聊办发[2015]35号)精神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级财政设立50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专项用于应急情况下垫付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为规范我市应急周转金的使用及管理,做好特定应急条件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我们将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制定《聊城市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资金筹集、资金使用、垫付审批程序、垫付标准、资金追偿和核销、资金监管和追责等方面。同时,我们将配合人社部门逐步完善欠薪预防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建立企业信用评价、诚信评价制度,金融信用禁入制度等,以保障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规范安全可持续运行。

信息来源:聊城市财政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