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补贴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潍坊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潍坊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