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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力精准扶贫

发布日期:2016-07-01 00:00 浏览次数:

 

市财政局2016年投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4亿元,其中6000万元定向用于贫困村,占资金总额的37%,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补助,切实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同时,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优势,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各环节保障农民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和知情权,以民主化管理助力农村精准扶贫。 一是项目方案村民议,决策更精准。坚持“议”字当先,保障村民的决策权,项目的选择、方案的制定均通过村民民主议事确定,优先安排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道路硬化等项目,让财政资金投入到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二是项目实施村民定,监督更到位。项目工程的实施既可以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以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并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质量。 三是项目验收村民评,参与更直接。项目竣工后,首先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村级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首要评价标准,村级验收通过后才能申请上级部门验收,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家园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资金使用要公示,财务更透明。建立资金公示制和项目标识制,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要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标识牌,载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建设时间等,保障村民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信息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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