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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准则征求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6-08-17 00:00 浏览次数:

 

各市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近期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进行了修订,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结果反馈至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电子版请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从“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1616室  王朋蓬  吴敏

地  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  250002

电  话:0531-82669793  82920823(传真)

邮  箱:zd1607@126.com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附件3: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附件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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