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9月1日前将结果反馈至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电子版请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从“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1616室 王朋蓬 吴敏
地 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 250002
电 话:0531-82669793 82920823(传真)
邮 箱:zd1607@126.com
附件:1.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