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财政局从市本级预算中安排资金1050万元,专项用于我市列入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目录的村庄开展相关保护工作。市财政局于近日联合市建委、市文物局,组织多位资深专家,对我市2016年7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实地勘查及评审,确保传统村落保护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为主。即墨市的雄崖所村、凤凰村属于国家级传统村落,村内古建筑群落亟待修缮,但是缺少必要的整体保护规划。市财政局从财政奖补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传统村落保护的规划设计,同时明确财政资金应重点用于古建筑的保护性修缮,强调传统建筑修旧如旧,维护村庄布局和传统建筑的原貌。 坚持分类保护,一村一策。传统村落保护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一个“模子”照搬。崂山区的青山渔村至今保留着较为完整的传统渔村风貌,有着浓厚的“老渔村”味道。因此,该村的保护方向是将传统渔村风情与保护性开发相结合,强调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莱西市西三都河村共有清朝中后期古建筑221间,且大都住有村民,该村的保护应遵循“保护历史特色、改善现状民生、实现持续发展”有机统一的原则,既要保护历史传统,又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打扰村民们正常的生活,在最大程度修缮古建筑的同时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 坚持财政引导,社会参与。传统村落既是历史岁月的沉淀,也是历史的见证,作为传承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传统村落保护任重而道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鼓励和带动区市、乡镇财政统筹资金持续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抓紧督促各有关区市,进一步完善优化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传统村落保护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