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严格按照上级三项补贴改革精神要求,试行将201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用于扶持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一是明确项目申报条件。以2015年各乡镇、街道通过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补贴的粮食(小麦)种植面积为基准,凡2016年度核实粮食(小麦)种植面积比2015年度有减少的乡镇、街道均可申报耕地地力保护项目。
二是明确项目扶持重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重点扶持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节水农业、深松整地、发展和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等五个方面的项目。
三是明确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按照“乡镇申请,市级审批,泰安备案,乡镇实施,泰安、新泰检查验收”的程序进行。由乡镇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选择申报项目,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对乡镇申报的201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项目进行项目审批并报泰安市财政局备案后,乡镇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泰安、新泰两级组织检查验收。
四是明确资金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市乡两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并根据需要按照资金投向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