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是我市一项惠民工程。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办发电[2014]70号印发)要求:“将‘两癌’检查纳入全市计生惠民工程,根据卫生部“两癌”检查经费标准每人次128元(乳腺癌检查按照人均79元,宫颈癌检查按照人均49元),结合聊城实际,在医疗保健机构承担部分检查费用基础上,确定我市“两癌”检查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不高于100元,所需费用市级财政按每人次20元补助县级;县级财政结合上级补助,在补助限额内据实核拨”。
自2014年全面实施该项目以来,由市、县财政出资7000万元,每3年一个周期,为全市70万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并建立长效救助机制,对“两癌”贫困妇女除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外,市、县慈善总会每年分别拨付30—50万元资金,全力救助“两癌”贫困妇女。今年,市财政拨付资金230万元,为全市约11.5万名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