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荣成市将双拥工作经费足额列入预算,坚持以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重点,以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为目标,全力支持驻地部队建设。四年来,累计安排各类双拥资金3.1亿元。
一是落实义务兵政策待遇。落实入伍参军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根据规定及时调整优待金发放标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四年来,累计发放城乡义务兵优待金3514万元。
二是加强拥军优属资金保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金。建立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按季度提前发放,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四年来,累计为伤残退伍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病退、涉核、参战等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资金1.9亿元。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2014-2016年,安排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2681万元,对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返还,对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进行报销,发放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难、看病贵问题。落实优抚对象困难救助和生活补助金。四年来,累计拨付资金849万元。
其中,为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安排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资金150万元;为下岗失业及伤残士兵参加社保缴费返还、为驻地部队无工作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139万元;为1196名参加国防工程建设老年民工发放生活补助540万元;为198名立功受奖军人发放慰问金20万元。
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四年来,累计投入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资金4111万元。其中,为1082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2654万元;为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安排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301万元;安排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帮扶等经费1156万元。
四是保障军民双拥共建工作。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驻荣部队官兵,组织文艺演出等系列拥军活动,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累计发放慰问金及物资500万元;拨付30万元,为驻军部队办公楼和家属楼外墙加装保温层,不断改善部队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形成爱国拥军、拥政爱民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