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制定出台《莒县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关于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针对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的现状,今年年初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单位提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组织政府采购”的资产配置审批程序,确保资产配置依法有序、科学合理、节约高效。 二、严格把关,集中调剂,提高资产管理绩效。将资产购置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相结合,对有配置标准的项目,结合单位现有人数、需购置的数量、使用年限等,先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安排预算资金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安排预算资金或取消购置计划,把住资产“入口”关;探索实行“公物仓”制度,针对全县古城建设、棚户区改造、部分单位搬迁处置资产等情况,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为 17家单位调拨空调 111台价值36万元,调拨其他资产价值 698万元;会同县行管局为全县 29家行政单位调剂公务用车 51台,实现了资产的虚拟“公物仓”管理。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以动态监控为重点,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督促各单位及时将资产的增加、减少情况录入系统,做好动态调整和实时更新,为执行配置标准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管职能,对纳入配置标准的资产进行严格监管,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局内部科室联动机制,实现主管业务科室、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科、资产管理科信息共享;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对违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隐藏、私分国有资产或坐收、挪用国有资产收益以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