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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三项措施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

发布日期:2017-02-28 00:00 浏览次数:

自2008年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各级财政共补贴农业保险费1.08亿元。2016年,肥城市参保品种有小麦、玉米、花生、棉花、公益林、商品林、桃、苹果、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大白菜、马铃薯共13个品种。农户承担保费951万元,各级财政补贴4736万元。2008年以来,

一是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成立了分工副市长为组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试点工作办事机构,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组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进村、入户,以及发放明白纸、会议宣传等方式,宣传上级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民保险意识,提高了农民参保积极性。财政部门根据每年承保总量和保险费率认真测算下年农险财政补贴金额,积极筹集安排财政预算补贴资金,并严格监督农险资金的使用。

二是严格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为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在财政局国库管理中心设立了财政补贴资金中央专户,对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严格、规范,做到了“快、准、稳”,真正地把“好事”办好,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保险理赔程序。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保证保费赔付方便及时。在保险理赔过程中,理赔组织机构及时认真对受损原因、受损村、受损亩数、受损户数一一核对,并将受损情况登记造册,做到真实、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理赔资金按户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到农户。

信息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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