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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税护税出新招 税源管控求实效

发布日期:2017-03-22 00:00 浏览次数:

 

2014年3月,《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四项机制”,搭建“一个平台”,扎实开展协税护税各项工作。三年来(截止到2016年8月)采集推送涉税信息2839万条,经税务部门比对分析和调查核实,新增税收98.6亿元,其中新增地方税收46.28亿元,平均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增收1.9个百分点,为新常态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组织调度机制不断强化。《条例》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协税护税工作,要求各部门共享税源信息,摸清税源底数,保持财税收入稳步增长。为此,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市财源建设领导小组由20个成员单位增扩到33个,各部门确定联络人员参与协税护税工作研究,定期召开财源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税源管控问题,不断推动协税护税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税源管控机制日趋严密。近年来,市财政局会同税务等部门先后研究出台了建设施工、股权交易等行业协税护税制度10项,并每年动态发布《涉税信息采集目录》,2016年目录包括31个部门的83项信息,比2014年新增加涉税部门13个,增加信息32项,工作领域拓展延伸到地铁施工、新机场建设、法院财产拍卖、企业破产清算、海关进出口货物、外汇收支以及非居民税源和大宗商品交易等方面,构筑了较为严密的税收源头管控机制。 三是日常推进机制力求实效。定期召开协税护税工作协调会议,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矛盾问题,建立了财政、税务和相关部门常态化会商协作机制;深入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宣传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鼓励企业努力培植和拢聚税源;加大协税护税宣传力度,通过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纳税50强发布会、每年举办4次财源政策和协税护税工作培训班,支持和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税收筹划,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协税护税工作良性发展。 四是经费保障机制有效落实。按照《条例》规定,近年来,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协税护税或提供涉税信息和税收源头把关的市直部门、中央(省)驻青单位的工作经费保障。为此,市财政局会同税务部门认真研究经费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了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考核,确保经费分配公平合理,保证了协税护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搭建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协税护税效率。在2008年创建的财源建设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财源平台)的基础上,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拟定了《财源平台升级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升级建设,通过完善财税部门及市直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存量税源和增(减)量税源进行比对分析和预警预测,实现对全市税源的有效管控。这项工作已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试点项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力争在全国和全省率先建成具有青岛特色的“智慧财源信息平台”。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协税护税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涉税信息管理制度和考核措施,精心组织财源平台升级建设,实现市与区市涉税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协税护税工作再上新水平。  

信息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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